随着全球疫情形势的持续变化,我国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防疫措施。2025年11月25日,我国发布了新的防疫提醒,旨在守护健康,共筑防线。这一新规的出台,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新规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疫苗接种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加强对疫苗知识的普及,提高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信心。

1. 疫苗接种进度各地要制定详细的疫苗接种计划,明确接种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2. 疫苗种类根据疫情发展和疫苗供应情况,及时调整疫苗种类,为群众提供更多选择。

3. 接种服务优化接种服务流程,提高接种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4. 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提高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强化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环节。新规强调,群众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1. 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2. 勤洗手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手消毒液,保持手部卫生。

3. 保持社交距离在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减少人员密集接触。

4. 注意呼吸道卫生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住口鼻,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四、加强健康监测

健康监测是及时发现和隔离病例的重要手段。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群众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1. 体温监测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2. 健康码管理严格执行健康码管理,确保健康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病毒传播途径。

4. 隔离观察对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病毒传播。

五、优化医疗救治

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新规要求,各地要优化医疗救治体系,提高救治水平。

1. 医疗资源调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救治需求得到满足。

2. 救治方案优化根据病毒变异情况,及时调整救治方案,提高救治效果。

3. 医护人员培训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防控意识和救治能力。

4. 药品和物资储备加强药品和物资储备,确保医疗救治需求得到满足。

六、加强国际合作

疫情防控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新规强调,我国将继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应对疫情。

1. 信息共享及时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2. 疫苗援助向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疫苗援助,共同抗击疫情。

3. 科研合作加强疫苗和药物研发合作,共同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4. 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七、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提高群众防疫意识的重要途径。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

1. 宣传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2. 宣传渠道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

3. 宣传效果评估定期评估宣传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4.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防疫宣传,形成全民防疫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新规要求,各级要切实履行防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防控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2. 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责任追究对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激励机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关注心理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的心理健康也受到一定影响。新规要求,各地要关注群众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1. 心理援助热线设立心理援助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心理素质。

3. 心理疏导服务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缓解心理压力。

4. 心理危机干预对出现心理危机的群众,及时进行干预,防止心理问题恶化。

十、保障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要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

1. 生活物资保障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 价格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过高。

3. 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2025年11月25日防疫提醒,2025年11月25日防疫新规守护健康,共筑防线

4. 就业援助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十一、加强社区防控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社区防控,筑牢疫情防控网。

1. 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监测。

2. 社区防控措施制定社区防控措施,确保社区安全。

3. 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共同守护社区安全。

4. 社区宣传加强社区宣传,提高居民防疫意识。

十二、加强学校防控

学校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学校防控,保障师生健康。

1. 校园封闭管理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减少人员流动。

2. 校园消毒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毒,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3. 师生健康监测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线上教学在必要时,采取线上教学方式,确保教育教学不受影响。

十三、加强企业防控

企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者。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企业防控,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 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

2. 员工健康监测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企业生产保障保障企业生产所需物资,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 企业员工培训加强对企业员工的防疫知识培训,提高防疫意识。

十四、加强交通防控

交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交通防控,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1. 交通站点防控加强对交通站点的防控,确保旅客安全。

2. 交通工具消毒定期对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3. 旅客健康监测加强对旅客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交通管制在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减少人员流动。

十五、加强科研攻关

科研攻关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支撑。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科研攻关,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1. 疫苗研发加大疫苗研发力度,提高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

2. 药物研发加强药物研发,提高治疗效果。

3. 病毒溯源加强病毒溯源研究,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4. 防控技术研发和应用新的防控技术,提高防控效果。

十六、加强国际合作

疫情防控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新规要求,我国将继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应对疫情。

1. 信息共享及时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2. 疫苗援助向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疫苗援助,共同抗击疫情。

3. 科研合作加强疫苗和药物研发合作,共同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4. 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十七、加强舆论引导

舆论引导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

1. 正面宣传加强正面宣传,传播防疫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2. 舆论监督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纠正错误信息。

3. 网络管理加强网络管理,打击虚假信息和谣言。

4.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舆论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防疫氛围。

十八、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疫情防控物资是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确保物资供应充足。

1. 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物资供应充足。

2. 物资调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配疫情防控物资,确保物资供应。

3. 物资采购加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确保物资质量。

4. 物资分配合理分配疫情防控物资,确保物资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

疫情防控队伍建设是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1. 队伍建设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防控能力。

2. 培训教育加强对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

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疫情防控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4. 表彰奖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疫情防控常态化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新规要求,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 常态化防控措施制定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防控效果评估定期评估疫情防控效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4.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形成全民防疫的良好氛围。